立法者開始考慮人工智能系統如何參與新藥發現等發明過程,以及這些技術的使用如何影響哪些可以獲得專利,哪些不能獲得專利。
這個問題正迅速變得至關重要,因為法律只允許專利頒發給人類發明者,而技術人員和科學家正在證明,在某些情況下,人工智能系統能夠發明一種新的分子或設計一種以前人類無法發明的產品。
“毫無疑問,人工智能在知識產權政策的廣泛領域提出了新的問題,”特拉華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庫恩斯(Chris Coons)說。他在最近的一次聽證會上說,他是參議院知識產權司法小組委員會主席。
庫恩斯表示,該委員會計劃舉行一系列聽證會,以確保人工智能系統產生的創新留在美國,“而不是鼓勵創新者轉向其他法律更有利的國家,以保護他們的人工智能發明。”
在6月7日的聽證會上,庫恩斯引用了麻省理工學院科學家上個月的研究結果,他們使用人工智能系統識別了一種新的抗生素。庫恩斯說,這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現的第一種新型抗生素,此前由于傳統方法的時間和費用,科學家們放棄了對抗生素的探索。
麻省理工學院的抗生素可以殺死一種叫做鮑曼不動桿菌的細菌,這種細菌會在醫院病人中引起肺炎和腦膜炎,并且對目前的抗生素家族具有耐藥性。該大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種新藥是從“一個近7000種藥物化合物的文庫中識別出來的,使用的是一種機器學習模型,他們對這種模型進行了訓練,以評估一種化合物是否會抑制”導致感染的細菌的生長。
根據現行法律,尚不清楚人類科學家或人工智能系統是否可以被視為新分子的發明者,這也是法院尚未解決的問題。今年4月,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計算機科學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提出的一項訴訟。塞勒曾為一種飲料架和一種應急燈申請美國專利,該應急燈是由他的人工智能系統設計的,無需任何人工輸入。
塞勒的申請被美國專利商標局駁回,因為只有人類才能成為發明家,下級法院維持了這一決定,促使塞勒尋求高等法院的干預。
然而,據行業出版物IPWatchdog稱,南非為這些產品申請了專利,將人工智能系統列為發明人。隨著創新向海外轉移,這正是立法者擔心的情況。
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的幾位專家表示,美國法律應該承認在人工智能系統幫助下完成的發明,將人類列為發明人,但他們在是否應該修改法律以允許人工智能系統被視為發明人的問題上存在分歧。
制藥巨頭諾華公司知識產權事務主管科里·薩爾斯伯格說,人工智能系統可能會發現一種新的分子或設計一種產品,但它還沒有能力識別和欣賞這項發明。
薩爾斯伯格說:“我認為,在發明和非發明之間的關鍵點是法律的一個領域,它被稱為概念的認可和欣賞,這是概念的重要組成部分。”薩爾斯伯格說,只有有意識的人能夠識別新發明才有這種能力。“我們不相信,在這個時間點上,即使是生成人工智能也能識別它正在做的任何事情,”他說。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ChatGPT等系統,它們攝取大量現有的文本和圖像,并能夠根據提示生成新的文本和圖像。
盡管諾華使用了一種名為JAEGER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來幫助生成治療瘧疾的新虛擬分子,但薩爾斯伯格說:“它所做的并不等同于人類的發明。”
薩爾斯伯格說,這個工具必須接受大約2萬個化合物樣本的訓練,然后告訴它三種具有抗瘧疾特性的化合物,“以教會它如何設計一個分子”。
薩里大學(University of Surrey)教授、律師事務所Brown Neri Smith & Khan LLP合伙人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告訴議員們,必須修改美國法律,允許人工智能產生的發明獲得專利。
在最高法院拒絕審理的案件中,代表塞勒的阿博特表示,允許這類發明獲得專利“將鼓勵創造性人工智能的使用和開發,從而產生更多具有社會價值的發明。”
雅培說,允許這些人工智能發明獲得專利將鼓勵“這些系統的所有者公開發明,而不是將其作為商業秘密,這將鼓勵將發明商業化所需的投資”。
雅培說,盡管人類計算機科學家可能參與開發人工智能系統,但這樣的人“僅僅開發了具有解決問題能力的人工智能,而沒有具體設想特定的輸出,根據美國法律,他不應該有資格成為發明家”。
他說,構建人工智能系統的計算機科學家和程序員只類似于“人類發明家的老師、導師甚至父母”。這樣的老師和導師“在他們的專利上不具備發明者的資格——至少,在沒有直接對特定發明的概念做出貢獻的情況下不具備發明者的資格。”
谷歌(Google)專利政策主管勞拉?謝里登(Laura Sheridan)表示,在沒有人工智能幫助的純人類發明和人工智能產生的發明之間,存在著人類和人工智能系統在不同程度上合作的“一系列發明行為”。
謝里登說,谷歌認為只有人類才能被命名為發明家,人工智能產生的發明不應該被授予專利。
謝里登說:“在我們看來,目前人工智能的行業應用完全在人類被恰當地稱為發明者的范圍內,人工智能在發明過程中被用作工具。”“我們預計會在這個區域停留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