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共和黨總檢察長周一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在去年的墮胎公投之后,2019年禁止大多數墮胎的法律違憲。
自去年11月俄亥俄州選民決定將墮胎權寫入州憲法后,墮胎診所要求漢密爾頓縣法官廢除該法律。
他們認為,根據新的憲法修正案,一旦檢測到胎兒心臟活動就禁止大多數墮胎的法律是無效的。司法部長戴夫·約斯特在很大程度上同意這一點。
然而,司法部長要求法院只廢除該法律的“核心禁令”——禁止六周后墮胎——而保留其他部分。這些措施包括要求醫生檢查心跳并通知病人,以及記錄某人墮胎的原因。約斯特在文件中說,原告沒有證明這些條款是如何違反憲法修正案的。
約斯特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該州“尊重人民的意愿”,但也有義務防止越權,保護修正案沒有涉及的部分法律。
俄亥俄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Ohio)的法務主管弗雷達·利文森(Freda Levenson)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稱,繼續進行的訴訟是“在無關緊要的事情上打打鬧鬧”,她不認為這類問題在本案中以前曾經出現過。
“這個案子應該結束了。她在聲明中說。
共和黨州長邁克·德萬(Mike DeWine)于2019年4月簽署的這項法律禁止在第一次檢測到“胎兒心跳”后進行大多數墮胎。早在懷孕六周時,心臟活動就可以被檢測到,在許多女性知道自己懷孕之前。
該禁令最初因聯邦法律挑戰而受阻,直到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判決于2022年被推翻后才短暫生效。隨后,它又在縣法院被擱置,作為隨后訴訟的一部分,該訴訟根據俄亥俄州憲法質疑它違憲,最終到達州最高法院。
2023年12月,該州最高法院駁回了約斯特辦公室提出的上訴,“原因是法律發生了變化”。這就把這個案子送回了下級法院,現在它就在那里。
此案目前正在等待漢密爾頓縣普通訴訟法院法官克里斯蒂安·詹金斯(Christian Jenkins)的裁決。
薩曼莎·亨德里克森(Samantha Hendrickson)是美聯社/美國州議會新聞倡議組織的一名成員。“為美國報道”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全國性服務項目,它將記者安排在當地新聞編輯室報道未被報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