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盡管在自我評估制度中收入最高的人比平均水平略高,但到目前為止,最常見的罰款接受者是英國收入最低的一些人。許多被罰款的人的收入低于個人免稅額12570英鎊,這意味著他們根本不欠任何稅。
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前稅務合伙人丹?尼德爾(Dan Neidle)表示:“令人驚訝的是,在這4年里,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提出的所有逾期申報罰款中,有40%屬于這一類。”尼德爾已開始通過他的智庫tax Policy Associates發起一場揭露欺詐、提高人們對稅收的理解并糾正不公正現象的運動。尼德爾是對保守黨前主席納迪姆·扎哈維的稅務問題提出質疑的幕后推手,扎哈維向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支付了和解金。
在自我評估制度中,最貧窮的十分之一的人——年收入低于6000英鎊的人——是最常見的罰款目標,在2020-21年度收到9.2萬筆罰款,但上訴后這一數字降至6萬。
這些調查結果是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根據信息自由要求提取的,它反駁了任何一種觀點,即大多是富裕的人會收到滯納金(起價為100英鎊)。
尼德爾說,那些被罰款的人的具體情況尚不清楚,但他們可能有不穩定的收入,或者是自雇人士,此前曾與英國稅務海關總署發生過糾紛。
他呼吁修改法律和HMRC的流程:“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支付超過其應繳稅款的罰款。”
在3200萬英國納稅人中,大約有1100萬人需要提交納稅申報表,必須在1月31日之前提交截至4月5日的上一個納稅年度的納稅申報表。遲到一天就要罰款100英鎊。三個月后,罰款可以每天增加10英鎊,最多90天,或900英鎊。6個月后可追加300英鎊罰款,12個月后再追加300英鎊罰款。因此,罰款總額可達1600英鎊。
英國政府計劃從2025年4月起修改相關規定,第一次違規不罰,第二次罰款200英鎊。英國稅務與海關總署表示:“政府已經認識到,偶爾錯過申報截止日期的納稅人不應面臨經濟處罰,并已宣布改革該制度。”